【記者柏原祥/埔里報導】埔里鎮鯉魚潭與虎頭山風景區,經常出現疑似被捕獸鋏夾斷腿的流浪狗,動物保護團體前來救援,並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向警方報案,但員警第一時間未開立報案三聯單,動保人士批評員警不懂動保法,而且報案過程百般刁難,埔里警分局回應,基層員警很少受理動保法業務,因此產生誤解,經過溝通後已補上三聯單,未來也會建立受理、承辦的標準流程。 南投縣關懷動物協會副會長黃紹甄日前至鯉魚潭,與當地愛心媽媽們關心當地流浪狗的狀況,親眼見到數隻流浪狗搖晃著殘肢行動,感到相當的不忍,會同獸醫協助傷狗就醫後,在去年十二月廿七日向埔里警分局鯉潭派出所報案,承辦的劉姓員警認為動保法非屬員警職責,僅文字備案,並未當場開立報案三聯單。 動保團體指出,依照動保法第十四之一條規定,捕捉動物,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獸鋏,違反者可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警察是執法者,竟然不知道動保法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