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歡山公路車禍 五口出遊一死四傷

仁愛鄉台14甲線公路轎車撞擊護欄翻車,救難人員破壞車窗將傷者拉出。(圖/仁愛消防分隊提供)

仁愛鄉台14甲線公路轎車撞擊護欄翻車,救難人員破壞車窗將傷者拉出。(圖/仁愛消防分隊提供)

【記者柏原祥/仁愛報導】仁愛鄉台14甲線公路15.8公里處,靠近翠峰的路段,26日晚間近9時發生一起賓士轎車撞擊護欄的翻覆車禍,張姓駕駛一家五口出遊,從合歡山武嶺下至霧社,車輛突然失控撞擊山壁,翻越護欄,卡在樹上,造成1死4傷。

警方初步調查,死者為駕駛張丞均,傷者為死者妻子陳海英、62歲的母親張施春嬌、13歲的女兒張姿涵、8歲的張芷薰,分別送往埔里榮民醫院及埔里基督教醫院急救,其中張施春嬌及張姿涵傷勢嚴重,昏迷指數皆為3。

仁愛鄉最近車禍頻傳,14甲線公路發生轎車撞擊護欄翻覆的意外。(圖/仁愛消防分隊提供)

仁愛鄉最近車禍頻傳,14甲線公路發生轎車撞擊護欄翻覆的意外。(圖/仁愛消防分隊提供)

警方初步了解,現場無明顯煞車痕,當時山區又起濃霧,駕駛有可能不熟悉路況,視線不清而失控,車輛撞擊山壁減緩速度不成,再反彈至護欄翻落,幸好卡在樹叢中,如果翻落山谷,傷亡恐怕更嚴重。

至於真正事故原因,警方還要進行調查。(2013.08.27)

仁愛鄉台14甲線公路轎車撞擊護欄翻車,救難人員費了一番功夫將傷者救出。(圖/仁愛消防分隊提供)

仁愛鄉台14甲線公路轎車撞擊護欄翻車,救難人員費了一番功夫將傷者救出。(圖/仁愛消防分隊提供)

慈峰產業道路車墜谷 釀一死二傷

慈峰產業道路路幅小,又陡峭,卻是力行產業道路沿線居民賴以維生的替代道路。(諾爾攝)

慈峰產業道路路幅小,又陡峭,卻是力行產業道路沿線居民賴以維生的替代道路。(諾爾攝)

【記者柏原祥、諾爾/仁愛報導】南投縣仁愛鄉慈峰產業道路,鄰近福民茶廠的路段,24日晚間近7時,一輛載著3人的休旅車疑似山區起濃霧、車輛打滑,翻覆50公尺深的山谷,救難人員趕到時,駕駛曾清海(男,66歲,南投縣人)已無生命跡象,曾男妻子手臂撕裂傷,女兒左手骨折變形,送至埔里榮民醫院救治。

潭美颱風過境後,仁愛鄉山區連日降下大雨,通往翠巒、力行、紅香部落的力行產業道路路基流失、多處坍方,道路柔腸寸斷,農民只得改道慈峰產業道路進出,昨日再度降下午後大雨,造成福民茶廠附近路段坍方,救難人員接獲通報後趕往,發現輛無法通過,只能改採步行,再轉搭鄰近茶農的小貨車抵達事故現場。

慈峰產業道路路況不佳,已發生多起翻車事故。(諾爾攝)

慈峰產業道路路況不佳,已發生多起翻車事故。(諾爾攝)

救難人員垂降至扭曲的休旅車旁時,發現曾男頭部流血,已無生病跡象,手臂撕裂的妻子林貴琴(36歲,印尼人)、與右手臂骨折的女兒曾佩君(13歲)先自行脫困爬上路面,救難人員先將他們送往霧社急診中心,再轉往埔里榮民醫院急救,晚間9時5分,成功將曾男遺體吊至路面。

現場人員指出,福民茶廠那一段產業農路路寬只容一台車身,又非常陡峭,山區一旦起大霧,不熟路況或輕忽的人很容易出事,有目擊者指出,曾男墜谷起因與另一輛貨車發生擦撞,但真正肇事原因,警方表示還要進一步調查。(2013.08.24)

慈峰產業道路路況直擊(諾爾攝影):

★力行產業道路及慈峰道路問題,公共電視「我們的島」節目,有做中肯的分析:

混凝土車撞進廬山商店 艱難救援五小時

廬山溫泉混凝土車車禍

混凝土車撞進商店,謝姓駕駛頭破血流,五個小時候終於被救援人員救出。

  【仁愛訊】謝姓預拌混凝土車駕駛,廿六日早上行經廬山溫泉榮華巷時,車輛失控,撞進路旁的永興超市,由於車頭卡在屋內,鐵捲門扭曲、車體變形,救援人員想盡辦法,花了五個小時,終於救出頭破血流的駕駛。
  仁愛警分局指出,盧山派出所於102年4月26日上午9時8分,接獲巫姓民眾報案稱:「仁愛鄉精英榮華巷5-4號民宅,遭1部車號703-SA混凝土攪拌車撞入,駕駛受困駕駛座,請求派員救援」。警方聯絡仁愛消防分隊派救護車前往事故地點,執行救護工作,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發現駕駛謝勝全(男、24歲、國姓鄉人)受困於幾乎全毀車頭駕駛座內,因頭部遭受撞擊血流滿面及身體被毀損車頭擠壓疼痛而不停呻吟。
廬山溫泉混凝土車車禍

廬山溫泉發生混凝土車衝入商店的意外,車頭扭曲,卡在民宅內進出不得,救援耗上五個小時。(王昭聖攝)

  為能及時搶救受困駕駛,救援人員先以破獲剪欲剪斷車頭鋼板,但鋼板太硬無法剪除,想盡各式辦法,最後救援人員以燒焊工具,切除混凝土攪拌車頭,因救援不易進度遲緩,員警深怕傷者支撐不住,隨時補充水分給予飲用及安撫情緒使其減少疼痛。長達5個小時馬拉松式的救援,終於再下午14時,將傷者從駕駛座順利救出,抬送至仁愛消防分隊救護車,並迅速送至埔里鎮榮民醫院急救。
  救援過程中,混凝土車不時露出油與冒煙,消防隊員立即佈置水線兩條防止起火燃燒。至於車禍原因,警方表示還要進一步調查,謝姓駕駛目前無生命危險。

重機撞女童再踹兩腳 肇事楊男父親陪同至王家道歉

埔里重機騎士踹童

楊男騎乘的重型機車,目前還暫時停在埔里交通分隊。(柏原祥攝)

【記者柏原祥/埔里報導】重機騎士楊凱翔廿日在埔里鎮撞倒穿越馬路的王姓女童後,非但未立即救人,還狠踹女童兩腳,整個過程被路旁的倉庫監視器拍到,經媒體報導後,社會輿論一陣撻伐,楊男廿一日晚間七時許在父親的陪同下,帶著慰問水果至女童家中道歉,表示自己因一時氣憤,失去理智做出錯誤的行為,他的父親則鞠躬致歉,說自己教子無方,引起社會不安,是自己的錯;女童父親表示他有收到對方的歉意,至於和解的事,家人之間還沒達成共識。

原本單純的一件車禍,卻因為楊男踹這兩腳變得複雜,廿日早上十時許,來自彰化縣和美鎮宏泰車隊的八名騎士,行經埔里鎮中正路籃城里往市區方向時,十歲王姓女童在超商買完糖果後穿越馬路,被楊凱翔所騎乘的kawasaki z1000重機高速撞飛後墜地翻滾,摔車的楊男起身後未立即報警或叫救護車,反而走到女童身邊狠踹兩腳,目擊民眾立即斥責楊男行為,但怒氣上身的楊男當時並不承認自己有錯。

車禍過程被中正路旁一棟倉庫的監視器所錄下,但楊男不承認他踹人,辯稱「我是去看小女孩傷勢怎麼樣,不小心碰觸到她」,直到警方民眾與警方調閱監視畫面給他看,楊男態度軟化,至醫院要送紅包給女童壓驚,但被家屬拒絕。

埔里重機騎士踹童

受傷的王姓女童家屬白天等待楊姓男子出面道歉,但直到晚上楊男才在父親的陪同下出面。(柏原祥攝)

王姓女童左肩胛骨骨折、右後背淤傷,全身多處擦傷,其中後背的淤傷可明顯看出硬殼鞋釘的痕跡,醫師廿日先為女童固定左手臂,但是由於女童返家後有頭暈嘔吐的現象,家屬怕併發腦震盪,廿一日載至埔里基督教醫院照電腦斷層後返家靜養,女童的母親說,女兒因為全身痠痛,左手固定不方便翻身,加上驚恐的情緒尚未平復,整晚睡不著。

各大媒體廿一日齊聚在王家,等待楊男前來道歉,直到傍晚仍未現身,女童父親怒氣未消,他說楊男踹人第一時間不認錯,還說謊,態度、姿態又相當囂張,他並非窮追猛打之人,但楊男這樣誇張的行徑,深深刺痛女兒的身心,全家情緒都還沒平復,也沒共識「要怎麼談和解」;女童則說,老師有教過人人都會犯錯,只要肯認錯,一定能得到寬恕,「如果叔叔誠心認錯,我會選擇原諒他」。

昨日等到晚間七時十分左右,楊男在父親的陪同下帶著水果禮盒現身,楊男父親鞠躬致歉,表示自己教子無方,引起社會不安,是他的錯,楊男則說自己一時失去理智,犯下大錯,願以最大誠意來彌補。女童父親表示有收到對方表達的歉意,但是「全家還沒從氣憤、悲傷的情緒中回復,談和解還太早」。

根據瞭解,一般重機車隊出遊,前車與後車會裝設行車記錄器,由於現場目擊者指出,楊男踹人後,還有另一人衝出補踹一腳,網友撻伐楊男是重機界的「老鼠屎」,並要求車隊公佈清晰的行車紀錄畫面,釐清事發過程真相。警方表示,已先將楊男依過失傷害、故意傷害罪嫌移送,法院裁定兩萬元交保,如果民眾發現新的事證,歡迎提供給警方偵辦。

重機撞小女孩倒地 騎士不呼救先踹一腳

埔里重機騎士踹童

重機撞傷小女孩,從監視器畫面上可見到,楊姓騎士對著倒地的小女孩踹一腳。(圖/翻攝自網路)

  【埔里訊】一名楊姓重型機車騎士廿日行經埔里鎮中正路時,撞上一名穿越馬路的七歲小妹妹,楊姓騎士非但未立即聯繫救護車,將小妹妹送醫,反而上前朝著已倒地的小妹妹後背踹了一腳,離譜行徑引起現場民眾激憤。
  小妹妹送至埔里基督教醫院急救,急診室醫師診治小妹妹左手臂骨折、右後背淤傷、全身多處淤傷,楊姓騎士因有穿著防摔衣及護具吳大礙,小妹妹餘悸猶存,在院內哭泣,見到前來送紅包袋壓驚的楊姓騎士更是大哭。
埔里重機騎士踹童

楊姓重機騎士(左)撞傷小妹妹後踹腳的行徑,引起現場民眾激憤。(圖/翻攝自壹電視)

  楊姓騎士堅稱沒有踹人,表示「沒有沒有沒有我是趕快過去看小女孩傷勢怎麼樣,看她傷勢怎麼樣,不小心碰觸到她」;但小女孩的父親指楊姓騎士不但罵三字經,還咆哮「撞倒死、踹到死」。現場目擊民眾看不小下去,向楊姓騎士大罵「赤牙牙、騎重機就了不起啊(台語)」。
  楊姓騎士事後拿著紅包至醫院,說要給小女孩壓驚,但小女孩家屬認為楊姓騎士否認蓄意傷人是在說謊,拒絕收下,並堅持提告。
  由於被害者家屬拒絕和解,警方訊後將楊姓騎士依過失傷害及故意傷害罪嫌函送法辦。
影音畫面來源:中天新聞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精神:

『行人路權』是行人使用道路安全權利的保障,相同的,行人也有 不能侵犯其他車輛的路權,法律規定行人應行走在劃設之人行道;不得在道路上奔跑嬉戲、阻礙交通;穿越道路時則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 不可跨越護欄、安全島來穿越馬路。等尊重其他車輛通行路權的義務。當行人在道路上有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者、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 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者、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 阻礙交通之情形,亦將處新臺幣三百六十元罰鍰,或施一至二小時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資料來源:交通安全入口網)

對照影音:騎士媽媽助人 過馬路的溫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