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原祥/埔里報導】許多埔里鎮民都有同樣感受,鎮上6月至9月鋪路工程相當頻繁,埔里鎮民代表何惠娟8日召開記者會解謎,並至南投地檢署按鈴檢舉,指埔里鎮公所3個月內工程發包件數竟高達108件,其中有18件在第一標時,投標價格竟與底價一樣,相較前鎮長馬文君看守期3個月工程案共發包僅20件,差距懸殊。何惠娟表示,埔里鎮公所5月以來黑箱墊付追加8750萬元,這些民脂民膏,投注在最近3個月爆量的「道路改善」工程,圖利特定包商證據明確,她已將具體事證交給南投地檢署,期盼司法釐清官商勾結黑幕。
許多埔里鎮民還有印象,鎮上從6月以來,鋪馬路工程異常頻繁,連路況原本良好的道路照樣刨除重鋪,有些道路汙水道工程還在進行也是照鋪,不到一周又被挖洞施工。曾經連任5屆鎮民代表的何惠娟調查,這些怪異的「道路改善工程」財源,與埔里鎮公所從5月、9月未經代表會全體表決同意的8750萬元追加墊付案有關,這墊付款項金額之大,打破歷任埔里鎮長記錄,但更讓人不可置信的是,這筆鉅款幾乎花在速成、品質大有疑問的「道路改善」工程上,甚至連招標、決標程序也疑點重重,太多的巧合指向圖利特定包商。
何惠娟從政府電子採購網蒐集50多頁的報表並分析,指從6月1日至9月28日這段3個月期間,埔里鎮公所招標工程件數高達108件,其中非補助款達75件,對照前任鎮長馬文君看守期的3個月(99年6月1日至99年9月30日),馬鎮長當時工程案僅發包20件,差距不但非常的懸殊,這3個月發包總工程金額更是高達1億5千多萬元,而埔里鎮公所一整年的歲入僅4億多一點而已。
而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108件發包案件中,竟有18件包商投標價格與底價(第一標)相同,107案件廠商投標的金額,都是底價95%金額以上(另外1%的廠商來自外縣市,係以底價70%價格得標)。何惠娟指出,她多次請教熟悉政府採購案、招標工程界的人士,對方透露這太誇張了,簡直「比博杯簽樂透還準」,這代表了埔里鎮公所有高層與包商勾串,為了讓工程儘速發包驗收而洩露底價,藉此圖利特定廠商。
而怪異的是,超過7成的案件,都只有一家廠商投標並得標,縱使有多家廠商參與投標,也都是特定幾家廠商得標;108件案件中,有107件案件廠商投標的金額,都是底價95%金額以上,業界人士表示,這說明了「埔里鎮公所高層與特定廠商大家都講好了」,大家都以不到5%的誤差價來投標,另外兩家出較高價的廠商可能是來陪標的,這圖利特定廠商的作為非常明顯。
依照《採購法》相關規定,機關辦理招標,不得於開標前洩漏底價,領標、投標廠商之名稱與家數及其他足以造成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相關資料。即使是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招標方式,第一標也應找3家廠商,底價於開標後至決標前仍應保密,決標後除有特殊情形外,應予公開。
何惠娟表示,他查訪工程業界,得到「這幾年來,照規矩來的廠商,很難標到埔里鎮公所公共工程,因為都是某些跟鎮公所高層關係良好的人在標,一般廠商很難標到,只好去標其他鄉鎮的」。如果公共工程都是少數人壟斷,欠缺競爭者,所造成後果可能是工程施工品質不良,花更多民脂民膏來做善後,甚至進到貪婪者的口袋,而依法行事的廠商員工權益,反而被不公平的人為因素所犧牲,劣幣驅逐了良幣。
何惠娟與助理人員從政府電子採購網整理出來的資料中,再比對經濟部、縣府工商登記資料,發現近3個月道路改善工程大戶的登記負責人或者是實際經營者,幾乎是埔里鎮公所高層的「民間好友」所開設的工程公司,再去對照埔里鎮公所與鎮代會高層和議,追加3筆高達8750萬元的墊付款,卻未經代表會定期會或臨時會表決通過的作為,幾乎可以很篤定這些爆量工程標案,是為了某些特定目的而強行急推。
8日早上11時,何惠娟至南投地檢署按鈴檢舉,並將手中完整資料交給檢察官,她強調選在此時檢舉,與選舉無關,只是黑箱墊付案與問題招標案的時間點正好與選舉期間重疊,外界毋須過多聯想,這是埔里鎮民應當關心的公共議題,而非選舉議題。鎮民代表會受鎮民託付,原本應監督公所,但公所、代表會高層為了規避監督,卻將原本應在10月舉行的定期會延到選舉後再召開,而許多疑點重重的工程,在這個無法監督的空窗期間就這麼發包出去了,迫不得已只好在鎮長周義雄卸任前公開此事。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盈怡表示,地檢署8日受理該案後,即會分案進行調查。
面對鎮民代表至南投地檢署檢舉,埔里鎮長周義雄手機不接,無法取得回應,埔里鎮公所主任秘書黃木良則表示,因剛上任兩週,並不清楚招標案細節,詳情仍要問鎮長。周義雄稍晚透過自由時報表示,這是何惠娟的選舉花招,公所不隨之起舞,對何所說的內容,公所保留法律追訴權。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108件工程107件投標金額是底價95% 埔里鎮公所被告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