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鎮民不太有機會進到鎮民代表會參與預算審查,因此對於公務部門預算編列及運用上的「眉眉角角」難以得知,其中「虛列」與「墊付」是行政首長經費運用上的「活棋」,但如果心術不正的話,隱藏著債留子孫的後門或漏洞。以下為關鍵問答Q&A(資料來源:鎮民代表何惠娟、全國法規資料庫):
▲行政首長如何用「虛列」與「墊付」在短期內生出可運用經費?
A:根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精神與內容。墊付款項必須要有財源才能辦理,如果是上級機關補助,必須按照上級補助項目、額度來辦理,如果是鎮公所以自有財源辦理墊付,會更有寬容的運用空間,形同搭時光機「向未來的自己借錢」,行政首長夠「無良黑心」的話,會將明年度的自有財源「虛列」來「打腫臉充胖子」。
比方來說,公所可以預估明年將公告賣掉一塊土地,將低價土地「膨風」成高價;心機再重、夠無良的話,甚至還能預估明年度死亡鎮民人數爆升,鎮公所將能從中央分到可觀的遺產稅,在今年預算外,追加自有財源墊付款。
▲為什麼虛列或墊付可能會掏空甚至拖垮埔里鎮公所的財政?
A:關鍵在於行政首長是否誠實。按照前述假設,如果明年度土地賣不出去或賣不了高價,死亡人數不到位,遺產稅課不了那麼多,墊付款又先被鎮長拿去花了,將形成財政缺口。
根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條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之精神:
三、各級地方政府有下列各款支出之一,而辦理追加預算或特別預算時效上不足因應時,得支用墊付款:
(一)配合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之有關支出。
(二)國家經濟上遭逢重大變故,奉上級政府指示必須配合辦理之有關支出。
(三)因災害必須緊急支付之工程或救濟支出。
(四)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五)依法律或經核定有案之契約義務必需之支出。
周義雄便是緊抓住自有財源「虛列」、「墊付」的把戲,在即將卸任之際,膨脹自有財源額度,將手伸進公庫,慷納稅人的錢拿來做非急迫、非絕對必要的鋪路工程,未來如果埔里發生重大災害,被掏空的財庫將無足夠的經費可支應災修。
▲虛列就虛列、墊付就墊付,為什麼要把代表會定期會延至選舉之後?
A:根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五條第二款、《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之精神:
墊付款非為支應前款(災害或重大緊急事項)所訂事項時,應先專案送請各該級立法機關同意後,始得支用,並於支用當年度辦理追加預算或特別預算,進行帳務轉正,如未及於當年度辦理者,至遲應於次一年度總預算、追加預算或特別預算予以納入,並進行帳務轉正。
也就是說,鎮公所所有墊付款最晚應在年末最後一次代表會定期會總預算審查時轉正,延後定期會目的是先隱瞞掏空埔里財政計畫,讓墊付款能在被審查前先發包出去,迴避代表會的監督。
延伸閱讀:周義雄掏空埔里鎮公所? 鎮代行動劇批黑箱墊付鋪路拖垮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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