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柏原祥
武界部落馬家燒傷小姊弟近況,因八仙塵爆而受到矚目,法治國小為他們設置愛心專戶,開戶不到8小時,卻被南投縣教育處勒令關閉退款,官員答覆理由荒謬,而且曲解就學勸募條例精神,推諉卸責又無擔當,忘記學生才是教育的主體,投縣有這種消極思維官員,實非教育界之福。
馬家姊姊兩腿嚴重燒傷,蹲下有困難,走路要墊著腳尖;弟弟脖子後背皮膚燒傷攣縮,抬頭愈來愈困難,且兩人全身痛癢難耐,如果沒有得到良好的手術、復健,看黑板都有困難、體育課也只能坐在旁邊休息,孩童的健康,絕對會影響校內受教,社會各界希望姊弟能得到妥善的手術與照護,主動提起樂捐,法治國小並非「勸募」,而是因愛心人士要求而開設教育儲蓄專戶。
但投縣教育處官員卻以就學勸募條例規定,募得款項只能用在註冊費、學雜費等「校內」用途,不能用在醫療費用為由,要求校方關閉帳戶,並退回善款,處長彭雅玲還說「這是為了避免開戶師長被送政風室調查」,責任應歸社會處《公益勸募條例》辦理,彭雅玲還特別強調,曾爆發少數學校圖利、專款非專用等爭議事件,這麼做是為了「保護師長」。
試問,一所學校學生沒了,或學生無法或不想受教,師長還有存在的價值嗎?法治國小師長願意承擔責任,還找來陽光基金會、鄉公所社會課共同監管帳戶,他們優先要照顧學生,還沒想要「保護自己」,卻因官員的「好心」,讓馬家姊弟失去一個公開且長期的協助管道。
而且根據《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第3條第2款規定,教育儲蓄戶適用在「突遭變故、因其他特殊狀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致無法順利接受學校教育之在學學生。」也就是說,這帳戶並未將專戶用途區分為校內、校外、醫療用途,即使後續教育部有發行政命令,也是抵觸到母法,投縣教育處不優先以學生為念,實際考量學生處境,而是先曲解法令,迴避應有的責任。
今年3月桃園市僑愛國小一名國小4年級學生,因感冒引發腦膜炎而昏迷,家裡經濟只靠爸爸打零工,學校發動了愛心募款,募到接近200萬元,但桃園市教育局從寬以專案處理,讓江姓學生妥善接受醫療,早日康復,回到學校就學。同樣都是教育局處,為什麼跨過濁水溪後,桃園行,南投就是不行?
其實關鍵在於「教育的初心」,有心,就會想方設法,沒心,就只會翻《六法》,小學生屬於國民教育範疇,屬於各縣市教育單位管轄,教育局處應當成自己孩子,想辦法為其爭取最大的權益,而非急著證明「這件事與我無關」。
馬家燒傷姊弟愛心專戶突然關閉退款的事件,讓各界見識到投縣教育處的官僚作風,也讓想要為學生做事的基層教育人員感到心寒與無奈,請主掌教育的官員們從心思考,你們的存在,是為了幫助學生,還是為了保全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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