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訊】埔里警分局將加強取締路邊未懸掛號牌車輛、行車吸菸、併排停車等可能造成因閃避而釀交通事故的違規行為,不但處以罰款,還會拖吊車輛移置保管。
總統府於今年1月7日公布,行政院定於7月1日施行之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計有10條。其中針對最易遭民眾檢舉及交通危險項目,分別為「未領用有效牌照或未懸掛號牌車輛道路停車」、「行車吸(點)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併排停車影響車流順暢並危及行車安全」等3項也列在本次修正條文項目,埔里警察分局將自7月1日起加強前述違規取締。
未領用有效牌照或未懸掛號牌車輛在道路停車部分,指中古車業者、私人的待售中古車、承修車輛、無號牌廣告車等往往長期佔據路邊停車格(區)或人行道私用之商業路霸行為。本項違規除處以新臺幣3,600元以上至1萬800元以下罰緩外,車輛並當場移置保管。
行車吸(點)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係指駕駛人行車中為了點菸而將視線轉移到「點火」行為上,造成未注意前方狀況而釀成交通事故或行車中將尚燃燒菸頭擲棄,而造成後車為閃避而生交通事故。此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將處600元罰緩。
併排停車違規在修正後由600元以上至1,200元以下罰緩額度直接提高至2,400元罰緩,此項交通違規在本鎮中正路國光客運站段最易發生,一直也是取締重點,違規者不僅須繳納高額罰鍰,肇致交通事故更可能面臨刑事責任。鑑於鎮民及民意代表對於違規停車整理工作之期待,且「併排違停」各界咸認為係重大違停之首,不僅嚴重影響車流順暢並危及大眾行車安全,甚至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肇因。
為積極防制交通事故發生,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埔里警察分局呼籲用路人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共同營造「遵守路權、你我安全」的優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