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溝蓋竊賊落網 十二噸賤賣九萬

埔里水溝蓋竊案
埔里警方經過多日埋伏,逮捕水溝蓋竊賊徐嘉聰。(柏原祥攝)

【記者柏原祥/埔里報導】埔里鎮近一個月內發生多起水溝蓋竊案,埔里警分局比對監視器畫面,並經數日埋伏,十二日凌晨逮捕有竊盜前科的男子徐嘉聰,徐嫌承認地理中心碑、宏仁國中、民有三街、杷城社區活動中心的水溝蓋竊案都是他犯下的,無其他共犯,十二噸水溝蓋變賣所得,僅有九萬餘元。

埔里鎮近一個月內公務機關水溝蓋接連失竊,歹徒作案地點包括地理中心碑至虎頭山登山道路、宏仁國中周邊中華路、杷城活動中心、民有三街,路面突然出現一百多個大坑洞,路過的民眾心驚,怕摔進「陷阱」裡,警方展開偵辦,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不同的案發現場,出現同一輛藍色小貨車,鎖定一名男子涉有重嫌。

埔里水溝蓋竊案
警方在水溝蓋竊賊徐嘉聰的住處,起出大量贓物,並通知相關機關前來認領。(柏原祥攝)

警方推測歹徒食髓知味,會再度犯案,遂在人煙稀少的中心路郊區埋伏,昨日凌晨二時左右,果然發現藍色小貨車來回徘徊,專案人員見時機成熟攔查,徐嘉聰(男,四十四歲,埔里人)自知法網難逃,在偵訊中承認犯下埔里鎮、鹿谷鄉、水里鄉的水溝蓋竊案,警方與他回到住處搜索,起出一六二塊水溝蓋,並通知鎮公所等相關單位前來認領。

徐嫌竊得的水溝蓋總重量達十二噸之多,但送至台中市某資源回收場變賣所得現金僅九萬餘元,警方除將徐嫌依竊盜罪嫌移送外,也針對贓物流向擴大偵辦。

警方也指出,水溝蓋、電線等民生竊案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刑度卻僅能以一般竊盜罪移送,如果要斷絕此類竊案,必須修法加重其刑,收購不當來源公物的資源回收場也應當負擔連帶責任。

埔里水溝蓋竊案
地理中心碑至虎頭山66個水溝蓋失竊,沿途出現多個大坑洞。(柏原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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