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在魚池鄉農民私有地上興建鐵塔及輸電線路,擅自修剪地主的農作物,經地主陳訴抗議後,最近才分別兩次補償10萬元及1萬5千元,針對佔用土地部份卻隻字不提,表示要徵購,要求地主同意。
財團在埔里福興里大肆收購農田,破壞暨有道路及排水設施,侵犯國有土地,引起農民怒吼抗議。
農民何辜?小民無處伸冤!這兩起事件原本都是可以協商圓滿處理的問題,但至今會引起農民的強力反彈,也說明了:「官府鴨霸、財團惡霸」的心態,完全沒有用同理心去處理事件;自我主義、財大氣粗:我說了算!什麼小農民,諒你們也只有接受我開出的條件。請注意:時代不同了,民眾自覺意識抬頭,應有之權益知識容易取得,不能再以對待愚民的方法而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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